[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取消永住者在留资格指导方针将于2027年4月1日实施:有哪些变化与需要确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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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里是酒井三乡行政书士事务所。

因令和6年《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的修改,增加了可取消“永住者”在留资格的事由(该法第22条之4第1项第8号及第9号)。根据众参两院的附带决议,为确保预见性及处分的公平性,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制定了《关于取消永住者在留资格的指导方针》。

为了不不当侵害已在日本定居的永住者的利益,该指导方针规定将结合定着性及违法行为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进行严格判断。该指导方针将于2027年4月1日(令和9年4月1日)起正式开始运用。

关于该指导方针草案,已于2026年8月4日至同年9月3日期间实施了公众意见征集(Public Comment)。建议关注此项政策的永住者及相关人员确认“永住许可制度适正化问答(Q&A)”以及指导方针草案的意见征集结果。

本次要点

因修改后的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新增了取消永住者在留资格的事由,官方制定了考量定着性与违法恶劣程度等因素的指导方针。

该指导方针将于202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相关部门已公开公众意见征集结果及永住许可制度适正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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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官方发布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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