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庁] 育成就劳外国人取得工资如何课税?实施者需确认的答复要点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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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育成就劳外国人从育成就劳实施者处取得工资的课税关系,针对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法人番号:7000012030004)及厚生劳动省(法人番号:6000012070001)的咨询,国税厅课税部长于2026年9月15日作出答复,表示在以咨询涉及的事实关系为前提的前提下,按咨询者的意见处理没有问题。

相关法令与实际适用时的注意事项

本次咨询涉及的相关法令条款等为所得税法第28条、第183条以及租税条约。

需要注意的是,该文书答复是以咨询涉及的事实关系为前提的通用答复,属于国税厅的看法,并不约束具体纳税人的申报内容等。在适用于具体纳税人进行的具体交易等情况时,可能会产生与本答复内容不同的课税关系。

本次要点

国税厅于2026年9月15日就育成就劳外国人从育成就劳实施者处取得工资的课税关系答复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及厚生劳动省,表示按咨询者意见处理没有问题。关联法令包括所得税法第28条、第183条及租税条约。该答复为国税厅的看法,不约束具体申报,在具体交易中可能产生不同的课税关系。

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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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信息来源

来源:国税庁官方发布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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