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育成就劳制度下的日语讲习提供机构名单及受讲要件说明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NEWS

您好,这里是酒井三乡行政书士事务所。

本项信息涉及育成就劳外国人、接收企业(育成就劳实施者及监理支援机构)以及日语教育机构。育成就劳制度将于令和9年4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为了方便接收企业等顺利委托日语讲习,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已公布截至令和8年6月时点的日本語教育机构讲习提供情况一览表。

制度规定育成就劳外国人在参加工作前及3年育成就劳期间内须完成指定的日语讲习或考试。同时,接收企业(育成就劳实施者)等被法律规定有义务采取包括承担费用在内的措施,让育成就劳外国人接受日语讲习。

育成就劳外国人的日语学习要求与接收企业义务

关于育成就劳外国人的日语受讲要件及企业的责任如下:

  • 参加工作前:必须通过相当于“日语教育参照框架”A1水平的日语能力考试,或者接受同等水平的日语讲习(A1相当讲习)。
  • 3年育成就劳结束前:必须接受以达到目标A2水平日语能力为目的的日语讲习(A2目标讲习)。
  • 接收企业的义务:接收企业(育成就劳实施者)等必须采取措施(包含费用负担)让育成就劳外国人接受上述讲习。相关人员需利用公布的一览表,实施适当的日语教育。

日语教育机构分类与5年过渡期规定

关于提供讲习的教育机构及过渡期限定条件:

  • “认定日语教育机构”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获得文部科学大臣认定的机构;“告示日语教育机构”是指由法务大臣告示的机构。
  • 非认定日语教育机构中在职的“注册日语教员”,同样可以向育成就劳外国人提供日语讲习。
  • 作为育成就劳法施行后以5年为目标的临时过渡措施,即使不是认定日语教育机构的“就业课程”,只要是由注册日语教员授课、且满足“每位教师对应的学生人数在20人以下”等一定条件,该讲习也可被认可。

相关手续

以下是与本次内容直接相关的本事务所服务页面。

官方信息来源

来源: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官方发布页面

咨询

如对在留资格、签证申请等手续有疑问,欢迎咨询酒井三乡行政书士事务所。

中文咨询请点击这里